年和年,税务总局分别制发《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统一了全国税收执法文书式样和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的执法文书式样,对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税务执法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部分税务执法文书已不适应当前需要。 主要体现在: 一是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衔接。
近年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完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也随之修改为《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税务执法文书相关内容需要进行相应调整。